著作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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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登记
一、基本含义
    作品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主要包括:
(一)文字作品;
(二)口述作品;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;
(五)摄影作品;
(六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(八)计算机软件;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二、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
  ①、作者和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
  ②、作品登记表;
  ③、清晰的作品2份(复印件1份、彩色稿1),作者签字;
  ④、作品登记申请书;
  ⑤、权利保证书;
  ⑥、作品创作说明书;
  ⑦、委托书;
  ⑧、著作权归属证明(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,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)。
三、   作品著作权登记须知
  1 、什么是作品?
     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,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。
  2、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       1)独创性,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。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       2)可复制性,即指可以通过印刷、复印、临摹、拓印、录音、录像、翻录、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,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,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。
       3)合法性,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。公民从事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,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。
  3、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?
     1)依法禁止出版、传播的作品;
     2)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译文;
     3)时事新闻;
     4)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;
     5)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。
  4、谁能申请作品登记?
     1)作者,创作作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;
     2)其他著作权人,包括通过转让、承受、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。
  5、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?
     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。需要补正材料的,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,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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